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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地税怎么样

2025-12-09 9 51kk

重庆地税怎么样

我是重庆的接到地税通知让报工会经费,到底什么意思?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会经费征缴办法(修订)》的通知(渝地税发〔2010〕235号)

第二条规定, 我市行政区域内建立工会组织的所有机关、团体、事业、企业单位及各类经济、社会组织(以下简称缴费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组织缴纳筹备金)。

第五条规定, 依据第四条相关规定,税务机关代征的工会经费是指按职工工资总额2%缴纳的工会经费中应拨缴上级工会部分和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自开始筹建工会工作的次月起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全额缴纳的筹备金。

第六条规定, 工会经费或筹备金计费基数为当年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自筹建工作开始的次月起由地方税务机关按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代征筹备金,在本年度内建立工会组织的,由上级工会按规定的基层工会经费留成比例,返还给新建工会组织;跨年度建立工会组织的,其以前年度缴纳的工会筹备金不予返还。

第十一条规定 缴费单位拖延或不按比例上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和工会责令缴纳,并按照工总财字〔1992〕19号文第一条第三款之规定,从欠缴之日起按欠交金额每日5‰扣收滞纳金(按工总财字〔1992〕19号文第十条规定办理的除外)。责令期满,仍拒不缴纳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及滞纳金的,工会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工会经费或筹备金基数无法确定的,除按规定追缴应缴纳的欠费和滞纳金外,还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

更多具体条款,请看渝地税发〔2010〕235号

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地税在成都,但公司在重庆,如何在重庆交社保?

你这个属于异地经营,要办理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企业注册经营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异地经营从工商和税务的角度上不利于监督管理,容易出现公司违法行为。要到当地工商部门备案,或成立分支机构,否则属于违法经营。

二、异地经营情况:

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

三、罚款金额:

1、有非法所得的,处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万元。

2、无非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

公司擅自设立分公司的,责令改正;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