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自然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若身份证不慎遗失,则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可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作为身份证明材料。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需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有效出入境证件,以证明其身份及出入境合法性。
台湾地区自然人: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该证件是台湾地区自然人在内地办理各类事务的重要身份证明文件。
华侨: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以及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以此证明其华侨身份及在海外的居留情况。
外国自然人:需提交护照等有效出入境证件,用以确认其身份和合法的出入境状态。
其他特殊情况:如委托他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除上述身份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9号)精神,部分证明事项可能适用告知承诺制,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以确保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2025年在重庆进行不动产登记所需提交的身份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上几类,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要求可能会因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以获取最新信息,从而确保顺利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相关标签: # 2025年 # 重庆不动产登记身份证明材料